沙市,发端于先秦,春秋战国时名津,为楚国大江津渡。秦汉时名津乡,是水陆交通交会之地。魏晋南北朝时名江津,是官船码头和贡赋中转港口。隋唐至宋元时发展成商业要会,唐初称沙头,是南丝绸之路要冲。五代十国时,南平国置沙头镇,为商埠和军港。宋代称沙市镇,设监镇,筑沙市城。
沙市在明代工商业发达,清代称“三楚名镇”,十三省(市)商帮在此经商兴业,是江汉平原的物资集散地。清光绪二年(1876年)《中英烟台条约》签订,允英国轮船在沙市暂停泊。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《中日马关条约》签订,沙市被辟为通商口岸。英、日等多国在沙市设领事或领事馆,清政府在沙市设海关,有“小汉口”之称。
民国初期,沙市向近代城市转型,纺织、打包、电力等业兴起,曾是中国第三大棉花出口地。1948 年,沙市城区人口 2 万户,约 9 万人,是长江中上游的重要港口、商贸中心和纺织工业重镇。